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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书争名

  四书详说,苏州知府况公刻于郡庠。袁铉作序,以为王廉熙阳作,言熙阳丞沔池时稿,留曹端家。”
  刻既成,其书四出,端为霍州学,移文于苏,言四书详说乃其所著,孟子中有其订定白马之白一段。又言熙阳已坐刑,不当有著书之名。熙阳为山西左布政使,以公事死,无害其著书也。端辨四书详说为其所著可也,言熙阳坐刑不当有著书之名,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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