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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炳垣

  张继庚字炳垣,江宁诸生。粤贼初破江宁,炳垣欲自尽,既而曰:“徒死无益。”
  遂降之,改名叶子法,处之机匠馆中。同郡吴畏堂,初客汉口,与汉阳令赵公德辙故相识。至是吴亦陷贼,而赵公擢授江宁府,炳垣因与畏堂谋,贿守门贼,通书赵公,约内应。
  赵为言于向公,许之。炳垣先后上书三十六函,初议入朝阳门,贼酋忽将守门贼调赴他处,而别遣广西长发者守之。乃更约取道后湖,以草船伏人而进。贼酋微闻之,周湖筑土城,防范甚密,于是计不果行。
  同谋有张沛泽者,广西人,见事不就,背之去。炳垣乃复与张鸦头约。鸦头故无赖子,感炳垣意气,私结侪辈百余人,愿以一死相报。计定,炳垣托故出城,亲谒向公,极陈江宁可破状,约大兵夜集仪凤门,则城内开门纳之。公付以免死牌五千纸,定议待期举行矣。
  沛泽故知其谋,见鸦头炳垣数相语,曰:“予我千金,不尔,当发其事。”
  炳垣曰:“吾安所得千金者。”
  沛泽果以白贼,立逮炳垣,拷掠备至。同馆人曰:“内应首谋,实为张氏继庚,此叶子法,非为叛者。”
  狱稍缓,而秀清改命贼酋胡元伟承审。元伟,故庐州太守,陷江忠烈公于死,而以城降贼者也。严刑酷法,至烧铁烙体,刺猪鬣乳中。
  炳垣愤恨不能忍,曰:“他人问,吾无可承公乃大清堂堂四品官,吾亦公祖部民也,当以实供。内应事大,非一二江宁人所能,皆由广西老贼首谋,且人多吾不能记,请以簿至。”
  胡顾左右取伪官册,炳垣指一广西人曰:“此同谋者。”
  即逮其人杀之。又指一人曰:“此知情者。”
  又杀之。杀至三十余人,秀清曰:“已也,堕其计矣。”
  彼所指皆老兄弟,非实情也。勿复问,遂用车裂法,系炳垣手足及首,鞭五马而驰之,左手右足先断,首次之,余体又裂为二,观者皆掩泣。鸦头闻之曰:“嗟乎,吾既以死许张公,畏祸食言,非丈夫也。且张公以数言杀贼数十,而不一语及我,望我成其志耳,我必图之。”
  时贼众稽察严密,各城增设木栅数重。及期,鸦头率其党,杀守门贼七人,而无计越栅开城,官兵夜至不得入。明日贼中大索杀人者,久之无左验,事将寝矣。鸦头过所善沈兽医饮,酒酣,大言曰:“前日大难,七人者我所杀也。”
  兽医首其事,复杀鸦头。自是城中无敢谋内应者矣。后兽医以事出城,乡民戮之,沛泽卒亦见杀于贼云。
  天河生闻诸李芝生曰:“张先生上军书,率由芝生代传,三十六函,存其廿四,他日谋为刊之。当夫严刑逼供之日,岂不知一死无所逃免哉!然而骨肉齑粉,忍死不承,冀万一获全,犹有后望,卒用计杀贼多人而后罢,可不谓烈丈夫哉!”
  机事不密,英杰沦亡,又爽然失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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